
签证基本信息
签证申请费用
申请签证,您需要支付:
- 签证费 - 代表使领馆收取以审核签证申请
- 服务费 - 为受理您的签证申请而收取的基础服务费
支付方式: 现金;借记卡 (仅限中国银联);信用卡 (仅限中国银联);微信/支付宝手机支付。
请注意: 支付签证费用并不能作为取得签证的保障。一旦申请材料被递交至使领馆,无论是签证申请被拒绝还是申请者自己决定停止申请,所有签证申请费用都不予退回和不可转让,无一例外。
| 签证类型 | 欧元 | 人民币* |
|---|---|---|
空港过境签证 | 90.00 | 720.00 |
短期申根国家签证(1-90 天) | 90.00 | 720.00 |
荷属加勒比区域 | 90.00 | 720.00 |
短期申根签证, 六岁至十二岁以下的儿童 | 45.00 | 360.00 |
短期申根签证, 来自以下国家的公民:
| 35.00 | 280.00 |
短期申根签证, 来自以下国家的公民:
| 35.00 | 280.00 |
*签证费用仅用人民币支付,根据当前汇率换算,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
免收签证费:以下情况无需支付签证申请费用:
- 申请申根签证、加勒比签证或机场过境签证的 6 岁以下儿童
- 持有佛得角护照并申请申根签证或机场过境签证的 12 岁以下儿童
- 符合**便利签证类别的申请人: - Chavez Vilchez=小于 18 岁的荷兰国民的父母 - 欧盟法规=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或瑞士国民的家庭成员
- 以学习或教育培训为目的的中小学生、大学生、研究生和随行教师
- 为进行科学研究或参加科学研讨会或会议而前往荷兰的研究人员*
- 参加由非营利组织举办的研讨会、会议、体育、文化或教育活动的 25 岁或以下的非营利组织代表
- 签证上诉成功后再次申请签证的申请人。
*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指令(EU)2016/801 第 3 条第(2)点的定义(1)** 始终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该签证类型的条件。参见第 2.3 段便利签证(欧盟指令)和 Chavez Vilchez
请注意,若符合以上免费情况,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此外, 签证申请是否属于符合免签证费的情况将最终以荷兰驻华使领馆的确认为准。
除非您符合免签证费的条件,所有类型的签证申请必须支付签证费。
签证费的欧元价格是固定的,但只可以使用人民币支付。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由领事机关决定并定期更新,因此您被要求支付的人民币数额可能不同于以上标价。请注意, 您的签证费收据只会显示其欧元价格。
签证服务费为350元,包括签证申请过程中签证申请中心提供的信息咨询,预约,材料审核等各项服务。此项收费与荷兰外交部以及荷兰驻华使领馆共同制定。所有类型的签证申请必须支付签证服务费。服务费金额会根据签证政策和汇率相应调整。请以申请受理当天的金额为准。